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瑞恒新材料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90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28% 占地面积: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 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人数12人,在现有瑞恒新材料现有厂内职工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时间:中试时间1年,采用四班三运转制生产,每天运行24小时,年生产天数333天,合计年生产时间为8000h 项目建设期:预计建设周期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有组织废气有:投料废气(G1-1)、鼓泡废气(G1-2)、过滤废气(G1-3)、干燥废气(G1-4)、除焦废气(G1-5)、脱轻废气(G1-6)、精馏废气(G1-7)、丙酮洗釜过程产生丙酮洗釜尾气(G1-8),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其中,含尘有机废气(G1-1)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出后与其他有机废气(G1-2~G1-8)统一收集,合并经新增的“一级膜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的20m高的DA037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 扩建项目生产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W1-1)、地面清洗废水(W2)、实验废水(W5),企业生产污水处理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上述生产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其中,生产污水(W1~W3)统一收集送入现有碳三一期工程项目1#污水处理设施,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常规线污水处理区,处理后送至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污水再生水处理区(一期)污水再生水处理线处理后70%回用,剩余30%浓水进入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RO浓水处理区(一期)污水RO浓水处理线处理满足要求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扩建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W4)水质较为清洁,作为生产废水接管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再生水处理区(一期)低硬度线(一期)处理后70%回用,剩余30%浓水进入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RO浓水处理区(一期)废水RO浓水处理线处理满足要求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3)噪声 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离心机、输送机、包装机、引风机、送风机,项目采用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并做隔声门窗和加隔音罩密闭;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以减少噪声、震动;按时保养及维修设备;避免机械超负荷运转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Dp-mL_h1ZcEmaPnQSdLTw?pwd=dfgn 提取码:dfg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lijiwen01@sinochem.com 电话:18260652061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文化广场 联系人:刘先生 邮箱:ly5868@163.com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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