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息公开
05-14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项目 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瑞兆科公司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97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27% 占地面积: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 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人数12人,在瑞兆科公司现有厂内职工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时间:中试时间1年,采用四班三运转制生产,每天运行24小时,年生产天数333天,合计年生产时间为8000h 建设时间: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有组织废气有:投料废气(G1-1)、闪蒸鼓泡废气(G1-2)、过滤洗涤废气(G1-3)、干燥废气(G1-4)、除焦废气(G1-5)、脱轻废气(G1-6)、脱重废气(G1-7)、丙酮洗釜过程产生丙酮洗釜尾气(G1-8),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闪蒸鼓泡废气(G1-2)经新增的“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废气(G1-1)、过滤洗涤废气(G1-3)、干燥废气(G1-4)、除焦废气(G1-5)、脱轻废气(G1-6)、脱重废气(G1-7)、丙酮洗釜过程产生丙酮洗釜尾气(G1-8)新增的“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处理后合并通过新增的15m高的DA005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 扩建项目生产污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废水(W1)、实验废水(W2),企业生产污水处理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上述生产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其中,上述污水(W1~W2)统一收集送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区调节pH值,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常规线污水处理区,处理后送至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污水再生水处理区(一期)污水再生水处理线处理后70%回用,剩余30%浓水进入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RO浓水处理区(一期)污水RO浓水处理线处理满足要求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扩建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W3)水质较为清洁,作为生产废水接管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再生水处理区(一期)低硬度线(一期)处理后70%回用,剩余30%浓水进入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RO浓水处理区(一期)废水RO浓水处理线处理满足要求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3)噪声 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离心机、输送机、包装机、引风机、送风机,项目采用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并做隔声门窗和加隔音罩密闭;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以减少噪声、震动;按时保养及维修设备;避免机械超负荷运转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x1y2Ik2pCYw-5GM3wYlug 提取码: da8h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石化七道与港前大道交叉口西南220米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8-82103324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文化广场 联系人:刘先生 邮箱:ly5868@163.com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04-13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内容:新建16t/a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工程研究厂房。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石化七道与港前大道交叉口西南220米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8-8210332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996296423 邮 箱:ly5868@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见附件或于网站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ly5868@163.com),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办公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徐圩新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发文)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环保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公开,详情参见附件材料。
03-0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装置技改调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及项目信息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环氧树脂装置技改调优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18-87568913 本项目针对现有环氧树脂装置进行技改调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过环保问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518-85520105 电子邮箱:lygluran@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链接中的附件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2JO0XPWXhFsVmxQB8IJtg?pwd=gj2f 提取码: gj2f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与前述编制单位联系人索取。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三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一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见第一项内容)。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17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联系客服
© 2021-2024 扬农集团 备案号: 苏ICP备05050162号-1 -网站建设: 中恒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