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国家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七道以北瑞恒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建设内容为:依托 “碳三产业一期工程”现有55万吨/年50%双氧水装置原料生产优势,通过新增纯化设备,形成年3万吨31%电子级双氧水产品生产能力,改建前后双氧水产品折纯后的总产能保持不变。该项目已于2025年9月16日通过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示范区环审〔2025〕3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文件,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环保设施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14-8756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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